住宿規範約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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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 2016-05-26, 週四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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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行科技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規範約定書
本人經核定分配住宿本校學生宿舍,依規定住宿期間為壹學年(上、下學期),住宿期間除依規定繳費外,並願意遵守學生宿舍下列規定。
基於維護住宿學生團體利益,保障所有住宿生安全著眼,本校學生宿舍應訂定相關管理辦法以供遵循,住宿生除應遵守本校校規中有關學生獎懲辦法之規定外,務請恪遵以下要點。
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要點: 一、為維護全體住宿生安全與安寧,本校學生宿舍實施夜間門禁(0時~5時30分)措施。
二、住宿生應遵守下列各款規定: (一)不得於門禁期間進出宿舍或以翻越圍牆、破壞門禁設施等手段進出。 (二)不得私接電線及使用非經宿舍管理單位許可之電器用品或在寢室炊煮食物。 (三)寢室內不得放置易燃物品或儲存危險、違禁物品(如毒品、菸酒、賭具、瓦斯器具)。 (四)不得在宿舍內賭博(含打麻將)、飲酒、喧嘩或滋事(鬪毆)等不法行為。 (五)會客室及交誼廳內之書報雜誌、公物不得攜出或據為己用。 (六)不得留宿外客,或容留異性人士於寢室。 (七)不得引介外人從事商業(銷售商品)及傳教活動。 (八)寢室內不得飼養寵物。 (九)嚴禁私換床位、擅將床位讓與他人住宿或冒名頂替住宿。 (十)不得有違反公共衛生、居住安寧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三、外宿人員應事先向宿舍管理單位辦理請假手續,以方便管理人員瞭解去向及緊急連絡。
四、凡住宿學生均應有遵守本校宿舍管理辦法及學生宿舍生活公約之義務,因故違犯者除按相關規定懲處外,另訂有「勒令退宿」規定者,應於公布退宿日起規定期限內遷離宿舍,且住宿費依規定不予退還。
※ 學生一經繳費後,學生宿舍即有義務安排床位以保障其住宿權利,但如有繳費後放棄不住者,該保證金應予沒入,住宿生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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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編號:SA-R-010 版本: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