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暑假住宿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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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 2020-05-11, 週一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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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外籍生、研究生、產學班、雙軌班、證照班、校內工讀生、校外實習生、暑修生、校外打工、其它。
二、住宿期間:自109年7月1日~109年9月6日共68天。
三、為維護宿舍公共區域環境,申請住宿者皆需於住宿期間維持居住環境清潔工作。
四、申請: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5日止,將住宿申請表交至服務台,並領取繳費單。
逾期申請者,將不予受理。
五、繳費截止日:109年6月12日。
六、逾期繳費者取消資格,原住宿生則依學校離宿日併同辦理離宿。
七、費用:100元/天,不受理未滿一週或不連續住宿之申請。
申請住全期收費6,000元。
注意:一經繳費後無法辦理退費,請審慎考慮是否申請留宿。
八、未申請暑假留宿而未離宿者,一經查獲除補交全期費用6,800元不予優待外,下學期不得續住。
九、住宿期間仍應遵照宿舍管理辦法辦理,違者依本校獎懲規定議處之。
十、補充說明:
(一)108學年住宿保證金退費,預定109年7月26日前公告於宿網,對退費金額有疑義者請於一週內聯繫查明。
(二)本學期用電度數於離宿作業結束後抄錶統計,對超用度數之寢室依規定以保證金扣抵,寢室設備非自然損壞之賠償亦同。
(三)109學年舊生預定於109.9.5起開始進住,詳情請上宿舍網站閱覽。
申請表請至服務台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