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團隊 組織章程

會員評分: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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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私立健行科技大學住宿生聯誼會。
第二條 本會以砥礪住宿同學之共同生活,維持共同秩序,謀取共同福利,提高自治和服務精神為宗旨 。

第二章 會員
第一條 凡寄宿本校宿舍之同學,均為本會當然會員。
第二條 會員之權利如下:
(一)、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利。
(二)、有參加本會所舉辦個項活動之權利。
(三)、對本會有提供意見之權利。
(四)、其他應想之權利。
第三條 會員之義務如下:
(一) 對於本會章程及決議案有遵守履行之義務。
(二) 對本會會務與活動有負責推行之義務。
(三) 有繳納社費之義務。
(四) 其他應盡之義務。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一條 本會幹部均為樓長職務,設立正副會長各一人,下設文書、活動、器材、美宣、公關、總務、顧問等組,另各寢室會員需推派室長一人,其執掌如下:
(一) 會長: 人選由幹部會議提名,經室長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其責:
1.會長對外代表本會。
2.對內執行本列事項
(1)召開幹部會議及室長大會
(2)負責遴選各組組長,並督考其工作。
(3)配合宿舍輔導人員,處理宿舍內自治活動。
(4)出席吾愛吾校座談會,反應同學意見並轉達學校議決有關事項。
(5)督導策劃宿舍秩序、內務整潔、休閒活動等競賽之實施。
(6)會同突檢並處理違禁品。
(7)負責推行學校規定之事項。(室長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幹部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二) 副會長: 由會長任命之,任期一年,平時協助會長執行各項工作,如會長因故不能執行任務時代理之。
(三) 文書長: 整理財務、事務、聯絡、會議記錄、獎懲名單...等等之各項宿舍相關電腦檔案及文書資料。
(四) 活動長: 規劃並指導幹部進行「宿舍學務活動」以及「住聯會社團活動」等宿舍各項活動之籌辦。
(五) 器材長: 社團各項設備之維護及配合宿舍簡易水電之維修工作。
(六) 美宣長: 指導幹部進行大廳、交誼聽、公佈欄之佈置及各項活動海報、圖文之設計及張貼。
(七) 公關長: 洽談與安排各活動之演講者、裁判人員及技術人員...等等之活動相關人員,並指導幹部與其他社團進行合作以豐富社團活動內容。
(八) 總務長: 整理各項財務單據及管理社團帳務本、財務清冊,並指導幹部進行宿舍內外之整潔及維護。
(九) 顧問: 作為會長、幹部們的意見諮詢對象,同時對住宿生聯誼會之一切事物有先知的指教與修正。

第二條 
(一)樓長職權:
1.負責該樓日常安全、秩序、整潔之維持。
2.公物之交接點收,保管。
3.執行整潔環境及檢查。
4.電器用品之查禁
5.突發事件之反應處理。
6.宿舍整體秩序之維持。
7.有宿舍點名、指導服務學習、服務值班等之義務。
8.協助輔導員處理各項事務。

(二)室長職權: 
1.安全、秩序、整潔之維持,指派同學輪值清潔寢室。
2.寢室公物之交接點受、保管。
3.使用電器用品及突發事件之反映。
4.維修申請。
5.室長會議,反映同學意見,轉達住宿生聯誼會各項規定。

第四章 會議
第一條 幹部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招開臨時會議。
第二條 室長會議每學期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章 經費
第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 學校活動補助經費。
(二) 會員繳之年費(其數額由室長大會決定之)。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章程經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