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課程規劃


一、110學年外語課程規劃

配合教育部計畫增開德文、俄文、法文、西班牙文、韓文、泰文、馬來文、越南文和日文,加上原有的英文,

共十種外語課程供學生自由選修,另開設四個學院所屬之ESP專業英文課,提升學生對於語言興趣同時加強職場競爭力。

109-110學年(含)以後入學學生外語課程開課列表

年級

學期

外語課程

修課規定

一年級

上學期

英語(一)

分級配班,不可任意調換時段和班級。

下學期

英語(二)

二年級

上學期

外語-英文(三)-電資學院

因各院使用之教材不同,請依學院選課。

外語-英文(三)-民設學院

外語-英文(三)-工程學院

外語-英文(三)-商管學院

外語-日文(一)

上下學期須選擇相同外語,否則學分不予認定。

外語-法文(一)

外語-俄文(一)

外語-德文(一)

外語-西班牙文(一)

外語-韓文(一)

外語-泰文(一)

外語-馬來文(一)

外語-越南文(一)

下學期

外語-英文(四)-電資學院

因各院使用之教材不同,請依學院選課。

外語-英文(四)-民設學院

外語-英文(四)-工程學院

外語-英文(四)-商管學院

外語-日文(二)

上下學期須選擇相同外語,否則學分不予認定。

外語-法文(二)

外語-俄文(二)

外語-德文(二)

外語-西班牙文(二)

外語-韓文(二)

外語-泰文(二)

外語-馬來文(二)

外語-越南文(二)

 

二、109-110學年(含)以後入學學生全校共同必修外語課程:

第一學年依入學之英文成績能力分班,全校大一共同修讀英文課程,

第二學年學生可自由選修時種外語課程,並且必須修讀完兩學期的課程內容。

 

 1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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