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調整110學年宿舍同寢室登記與寢室安排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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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 2021-05-27, 週四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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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調整110學年宿舍同寢室登記與寢室安排原則
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減少人員接觸機會,與提前離宿等有關問題,故調整同寢室登記注意事項如下。
1.原有寢室4人均繼續住宿,且願意下學年同住者仍安排於原有之寢室續住。
2.原有寢室3人申請續住者,仍安排於原寢室續住。
3.原寢室兩人繼續住宿舍且願意同住者,以住原房不搬遷為原則,亦可自行找其他2人進行併房。
4.寢室僅一人繼續住宿者,行李可存放原寢室,於下學年依通知住到排定的房間。
5.無意願與現有寢室室友同住者,請寄至宿舍電子信箱申請安排。
6.凡有意願進行同房住宿申請者,須完成保證金繳費後,於110年6月10日前,以拍攝繳費單方式寄至樓層群組,或寄送至宿舍電子信箱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