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暑假住宿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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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暑假」住宿申請

、申請資格:

外籍生、研究生、產學班、雙軌班、證照班、校內工讀生、校外實習生、暑修生、校外打工、其它

二、住宿期間:自110年6月28日~110年9月5日共70天。

為維護宿舍公共區域環境申請住宿者皆需於住宿期間維持居住環境清潔工作。

四、申請: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3日止,將住宿申請表交至服務台,並領取繳費單。

逾期申請者,將不予受理

五、繳費截止日:110年6月10日。

逾期繳費者取消資格,原住宿生則依學校離宿日併同辦理離宿。

費用100/天,不受理未滿一週或不連續住宿之申請

申請住全期收費6,000元。

注意:一經繳費後無法辦理退費請審慎考慮是否申請留宿

未申請暑假留宿而未離宿者,一經查獲除補交全期費用7,000元不予優待外,下學期不得續住。

九、住宿期間仍應遵照宿舍管理辦法辦理,違者依本校獎懲規定議處之。

十、補充說明

(一)109學年住宿保證金退費,預定110年7前公告於宿網,對退費金額有疑義者請於一週內聯繫查明。

(二)本學期用電度數於離宿作業結束後抄錶統計,對超用度數之寢室依規定以保證金扣抵,寢室設備非自然損壞之賠償亦同。

(三)110學年住宿生(不含新生) 進住日期:110.9.4起,詳情請上宿舍網站。

申請表請至服務台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