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個人學年電費如何計算?
- 詳細內容
- 最近更新: 2016-04-18, 週一 11:03
- 點擊數:6970
1.宿舍各寢室均設獨立電錶,原則上每月抄錶一次,並公告於宿舍網站中。
2.每人每月用電基本免費度數為50度,若寢室住宿「三人」則寢室基本免費度數為150度,以此類推。
3.若超用基本免費度數則電費每度3元,由寢室成員平均分攤費用(若出現小數則四捨五入計算至整數位) 。
4.電費計算方式:【(上學期每月個人超用電度加總)+(下學期每月個人超用電度加總)】 × 每度電費 = 需由保證金扣除之個人電費
5.若保證金不足以扣除個人電費費用,則需補繳差額,以免無法辦理離校手續。
註:下列情形辦理退宿者,保證金不予退還:1.勒令退宿者 2.自願性於學年(上、下學期)中申請退宿或不續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