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宿舍113學年度第2學期離宿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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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113學年度第2學期離宿注意事項

   離宿對象:

    (一)114學年度第1學期未續住者。

    (二)114學年度第1學期續住,暑假未申請住宿者。

  二、   離宿時間:114年06月21至22日,每日08:00-20:00止。  

  三、   離宿前須完成寢室清掃:請同學在離宿前,務必請樓長或輔導員檢查確認後,在「寢室離宿檢查表」雙方簽名,完成離宿手續。  

  四、   下學期續住房間續住人數未達3人以上,暑假未申請住宿,可將個人非重要物品打包(註記房號、姓名)存放至男舍2、3、4樓交誼廳;女舍2、3、4樓交誼廳(僅提供存放不負保管責任)。  

  五、離宿除了申請暑住的同學不需繳回鑰匙,其他離宿的同學一律繳回鑰匙。